陳掞

宋 存诗 3 篇

生平

陳掞,人稱潁川丈人。高宗紹興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會要輯稿》職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軍器監(《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權檢正放罷(《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之四八)。與王十朋爲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見《梅溪後集》卷二《陳大監用賞梅韻以贈依韻酬之》。今錄詩三首。

作品 共 3 篇

題稙庵
诗
光淥亭杏花
诗
破山寺雙頭白蓮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