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與之

宋 存诗 13 篇

生平

康與之,字伯可,號順庵,洛陽(今屬河南)人,一作嘉興人。高宗建炎初上《中興十策》,聲名甚著。紹興時秦檜當國,趨附求進。十五年(一一四五),擢監尚書六部門。專爲歌詞諛體應制。十七年,爲軍器監丞。檜死,除名貶欽州,移雷州、新州。有《順庵樂府》五卷,已佚,僅《兩宋名賢小集》中存《椒亭小集》一卷。《宋史翼》卷二七有傳。今錄詩十三首。

作品 共 13 篇

詩一首
诗
僻居
诗
可惜
诗
琵琶
诗
鷺
诗
鶴舒臺
诗
玉虹洞二首 其一
诗
招真詞
诗
玉虹洞二首 其二
诗
嚴陵懷古
诗
遊慧力寺 其二
诗
遊慧力寺 其一
诗
題徽宗宸翰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