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必元

宋 存诗 17 篇

生平

羅必元(一一七五~一二六五),一名𪽤(《景定建康志》卷一八),字亨父,號北谷,進賢(今屬江西)人。寧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進士(明嘉靖《東鄉縣志》卷下,《宋史》本傳作十年,與《墓誌銘》“垂四十”不合)。歷崇仁縣丞、撫州司法參軍(清光緒《撫州府志》卷三五)、福州觀察推官,知餘干縣(明正德《饒州府志》卷四)。理宗淳祐中通判贛州,攝郡事。忤賈似道,免去,除行在諸司糧料院,督淮西軍馬錢糧。知徽州。寶祐間知汀州(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二二),復爲丁大全按罷。度宗咸淳元年卒,年九十一。事見《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三《羅公墓志銘》,《宋史》卷四一五有傳。今錄詩十七首。

作品 共 17 篇

賞心亭
诗
雨花臺
诗
烏衣巷
诗
金蓮步
诗
凭高懷古
诗
新亭
诗
南軒
诗
駐馬坡
诗
卞壼墓
诗
秦淮
诗
長干里
诗
題半山寺
诗
定林寺
诗
金陵作
诗
清凉寺竹
诗
周處臺
诗
鳳凰臺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