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純仁

宋 存诗 400 篇

生平

范純仁(一○二七~一一○一),字堯夫,吳縣(今江蘇蘇州)人。仲淹次子。早年以父蔭爲太常寺太祝,舉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進士,均因侍父不仕。父卒,初知襄城縣,移許州觀察判官、知襄邑縣。英宗治平元年(一○六四)擢江東轉運判官,召爲殿中侍御史。因“濮議”事出通判安州,改知蘄州。神宗即位,召爲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因忤王安石,出知河中府,移知慶州、信陽軍、齊州。請罷,提舉西京留司御史臺。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復知慶州,未幾,召爲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三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哲宗親政,用章惇爲相,遂堅辭執政,出知潁昌府。後因元祐黨籍,連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徽宗即位,分司南京、鄧州居住。建中靖國元年卒,年七十五。謚忠宣。有《范忠宣集》二十卷、《彈事》五卷、《國論》五卷、《言行錄》二十卷(《直齋書錄解題》)。今存文集二十卷,奏議二卷,遺文一卷。事見《曲阜集》卷三《范忠宣公墓誌銘》,《宋史》卷三一四有傳。 范純仁詩,以清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歲寒堂刊《范忠宣集》(其中詩五卷)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簡稱文津閣本)、元刊明修本。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作品 共 400 篇

和王微之同持國泛舟登樓
诗
覆舟
诗
西湖四時四首 其二
诗
和象之石磬
诗
龍門山二首 其二
诗
秋意
诗
和張坊州
诗
自警
诗
送潞公遊河陽河清
诗
秋日席上
诗
次韵景仁寄君實决樂議之作
诗
零陵重陽
诗
西湖四時四首 其一
诗
和持國贈微之
诗
中秋賞月
诗
龍門山二首 其一
诗
和滕中舍見寄
诗
仲春寄二弟
诗
和李徽之正議
诗
又和席上見贈
诗
酬羅道濟黄任道見寄
诗
騎射
诗
贈師宰
诗
和韓侍中同賞牡丹
诗
寄王不疑朝議
诗
和王太中游洛述懷
诗
酬韓持國
诗
上巳泛舟酬子華相公
诗
和吳仲庶龍圖西園海棠
诗
富相公挽詞五首 其三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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