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驤

宋 存诗 1164 篇

生平

韋驤(一○三三~一一○五),原名讓,字子駿,世居衢州,父徙錢塘(今浙江杭州)。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進士,調睦州壽縣尉,以母喪不赴。服闋後官興國軍司理參軍,歷知婺州武義縣、袁州萍鄉縣、通州海門縣,通判滁州、楚州。入爲少府監主簿。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擢利州路轉運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爲主客郎中(《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七七)。久之,出爲夔州路提點刑獄,知明州。晚年提舉杭州洞霄宮。徽宗崇寧四年卒,年七十三。有文集二十卷,賦二十卷,今存《錢塘集》有缺佚。《咸淳臨安志》卷六六有傳。 韋驤詩,以清丁丙嘉惠堂刊瓶花齋吳氏影寫宋乾道本《錢塘韋先生文集》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另從《永樂大典》中輯得集外詩四首,附于卷末。

作品 共 1164 篇

和社日小飲
诗
賦金橘得曲字
诗
題岑巖起劍門詩刻後
诗
送章郎中赴闕 其二
诗
復假前韻爲即事二詩且言别于卒章 其二
诗
詠唐史 蕭復
诗
和鄧舍人讀之罘碑二十韻
诗
臨汀行館十月桃花盛開
诗
和木香花
诗
琅邪三十二詠 歸雲洞
诗
和劉公儀郎中對雪
诗
和顔令見寄
诗
遊寶蓋巖
诗
琅邪三十二詠 班春亭
诗
七夕寄安道
诗
邃明生日
诗
白帝祠一絕
诗
席間和向闢之元夜 其二
诗
答魯虞部見寄
诗
答信臣遺詩以失南巖約
诗
和道中詠懷
诗
席上勸仲元著作勿辭酒
诗
登欎孤臺 其一
诗
送章郎中赴闕 其一
诗
得董都官書因爲寄四首 其四
诗
護國院十詠 仙茆峰
诗
詠草
诗
和世美行役不與貢第一茶
诗
次夕宿省再用前韻呈同舍
诗
憶雙栟櫚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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