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

宋 存诗 316 篇

生平

范仲淹(九八九~一○五二),字希文,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幼孤,母改嫁長山朱姓,遂名朱說,入仕後始還姓更名。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一○一五)進士。仁宗朝仕至樞密副使、參知政事。曾主持“慶曆新政”,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等十事。歷知睦、蘇、饒、潤、越、永興、延、耀、慶、邠、鄧、杭、青等州軍。皇祐四年,改知潁州,赴任途中病故,年六十四。謚文正。著有《范文正公集》,有北宋刊本,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四部叢刊》景明翻元刊本增別集四卷。《宋史》卷三一四有傳。 范仲淹詩,以《四部叢刊》本爲底本。校以宋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別集中重出詩兩首,已予刪除。另輯得之集外詩編爲第六卷。

作品 共 316 篇

送虎丘長老
诗
題翠峰院
诗
送何白節推宰晉原二首 其二
诗
出守桐廬道中十絕 其六
诗
和韓布殿丞三首 泛湖中
诗
送常熟錢尉
诗
諸暨道中作
诗
睢陽學舍書懷
诗
新定感興五首 其三
诗
送韓瀆殿院出守岳陽
诗
出守桐廬道中十絕 其八
诗
出守桐廬道中十絕 其九
诗
出守桐廬道中十絕 其七
诗
送丁司理赴明州
诗
留題方干處士舊居
诗
依韻答賈黯監丞賀雪
诗
蕭灑桐廬郡十絕 其一
诗
聽真上人琴歌
诗
蕭灑桐廬郡十絕 其二
诗
新定感興五首 其四
诗
蕭灑桐廬郡十絕 其四
诗
蕭灑桐廬郡十絕 其五
诗
蘇州十詠 南園
诗
蘇州十詠 靈巖寺
诗
蕭灑桐廬郡十絕 其三
诗
和人遊嵩山十二題 自峻極中院步登太室中峰
诗
與人約訪林處士阻雨因寄
诗
依韻答青州富資政見寄
诗
依韻和介之未開菊
诗
得李四宗易書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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