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與義

宋 存诗 644 篇

生平

陳與義(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號簡齋,洛陽(今屬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開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學博士、著作佐郎(《容齋四筆》卷一四)。謫監陳留酒稅。南渡後,避亂襄漢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爲兵部員外郎。紹興元年(一一三一)遷中書舍人,兼掌內制。拜吏部侍郎,改禮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爲給事中(宋《嘉泰吳興志》卷一四)。以病告,提舉江州太平觀。復爲中書舍人。六年,拜翰林學士、知制誥。七年,爲參知政事。八年,以資政殿學士知湖州,因病,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陳公資政墓誌銘》)。有《簡齋集》三十卷、《無住詞》一卷傳世。《宋史》卷四四五有傳。 陳與義詩,以元刻《增廣箋注簡齋詩集》(此本爲瞿氏鐵琴銅劍樓舊藏,《四部叢刊》據以影印,舊說宋刻,藏北京圖書館)及元抄《簡齋外集》爲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鮮本《須溪先生評點簡齋詩集》(簡稱須溪本,藏北京大學圖書館)及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簡齋集》(簡稱四庫本)等。編爲三十一卷。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644 篇

研銘
诗
詠蟹
诗
遊董園
诗
小閣晨起
诗
出山二首 其一
诗
舟行遣興
诗
萬玉亭
诗
九日賞菊
诗
拒霜
诗
題崇山
诗
送大光赴石城
诗
香林四首 其一
诗
和張規臣水墨梅五絕 其一
诗
書懷示友十首 其四
诗
書懷示友十首 其五
诗
寄德升大光
诗
路歸馬上再賦
诗
蠟梅四絕句 其三
诗
愚溪
诗
再賦二首呈奇父 其二
诗
度嶺一首
诗
書懷示友十首 其八
诗
衡嶽道中 其二
诗
試院春晴
诗
鄧州西軒書事十首 其八
诗
懷天經智老因訪之
诗
書懷示友十首 其六
诗
香林四首 其二
诗
墨戲二首 蕙
诗
中秋不見月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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