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嵲

宋 存诗 669 篇

生平

張嵲(一○九六~一一四八),字巨山,襄陽(今湖北襄樊)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上舍中第,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參軍,辟利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高宗紹興五年(一一三五)召試,除秘書省正字。七年,遷校書郎、著作郎(《南宋館閣錄》卷七)。八年,出爲福建路轉運判官(同上書)。十年,兼實錄院檢討、守起居舍人、兼侍講、試中書舍人(《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三五、一三七)。升實錄院同修撰,十一年,罷。起知衢州。十八年,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獻《紹興中興復古詩》以希進用,尋卒(同上書卷一三九、一五八),年五十三。有《紫微集》(《宋史·藝文志》,《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八作《張巨山集》)三十卷,久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三十六卷。《宋史》卷四四五有傳。 張嵲詩,以影印清文淵閣《四庫全書·紫微集》爲底本,參校《湖北先正遺書》影印清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簡稱文津本)以及殘本《永樂大典》引詩。新輯集外詩句,編附卷末。

作品 共 669 篇

九日三首 其三
诗
九日三首 其三
诗
梅
诗
九日 其一
诗
九日三首 其一
诗
九日 其二
诗
九日三首 其二
诗
苦熱
诗
欲雪
诗
雨
诗
松門
诗
種竹
诗
興州道中遇雨
诗
欲雨
诗
渡湘水
诗
渡湘水
诗
仲冬冬至後
诗
次韵子直二首 其二
诗
贈别
诗
渡溪水
诗
聽微水有感四首 其三
诗
聽微水有感四首 其四
诗
唁微水
诗
梅二首 其一
诗
春陰
诗
獨夜
诗
獨夜
诗
梅二首 其二
诗
句 其二
诗
次韵子直二首 其一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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