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嵲

宋 存诗 669 篇

生平

張嵲(一○九六~一一四八),字巨山,襄陽(今湖北襄樊)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上舍中第,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參軍,辟利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高宗紹興五年(一一三五)召試,除秘書省正字。七年,遷校書郎、著作郎(《南宋館閣錄》卷七)。八年,出爲福建路轉運判官(同上書)。十年,兼實錄院檢討、守起居舍人、兼侍講、試中書舍人(《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三五、一三七)。升實錄院同修撰,十一年,罷。起知衢州。十八年,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獻《紹興中興復古詩》以希進用,尋卒(同上書卷一三九、一五八),年五十三。有《紫微集》(《宋史·藝文志》,《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八作《張巨山集》)三十卷,久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三十六卷。《宋史》卷四四五有傳。 張嵲詩,以影印清文淵閣《四庫全書·紫微集》爲底本,參校《湖北先正遺書》影印清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簡稱文津本)以及殘本《永樂大典》引詩。新輯集外詩句,編附卷末。

作品 共 669 篇

題趙表之李伯時畫捉馬圖詩二首 其一
诗
劉忠顯挽詞 其二
诗
盡山亭
诗
登石門山山側有觀基在荒筠中不可到山相對即新安縣也今謂之新安平二首 其二
诗
春詞二首 其一
诗
金道鋪庭下竹十許枝因憶柳子厚清水驛絕句
诗
奉送知府郎中
诗
登石門山山側有觀基在荒筠中不可到山相對即新安縣也今謂之新安平二首 其一
诗
趙表之送梅并詩次韵四首 其二
诗
劉少師妻獻園宅爲景靈宫基二首 其二
诗
挽張全真詩二首 其二
诗
麻子山二首 其二
诗
麻子山二首 其一
诗
趙表之送梅并詩次韵四首 其三
诗
出微王峽讀子厚詩恍然偶作二絕句 其一
诗
下馬橋
诗
余所寓僧舍蜂筒忽散去僅留其半僧云分蜂時每如此尋復追求再得之貯以别龕感而成詩
诗
臨桂令以薦當趨朝置酒召客戲作二十八字遣六從事蒞之壽其太夫人
诗
行建溪上是晚同宿小橋感懷書事
诗
二月五日晚閒步於庭日且下有青雲如遠山状望之不厭作絕句以遣興
诗
次韵周守遊海棠溪
诗
遊下巖寺先是劉寶學約於此相聚既而先進舟遂失勝業
诗
早發竹山二首 其二
诗
喜劉寶學彦修得歸因敘初别時悽愴之意十首 其二
诗
喜劉寶學彦修得歸因敘初别時悽愴之意十首 其一
诗
石竹
诗
自竹山歸酇上墳
诗
暮春道中聞蟬
诗
晚秋風雨
诗
致爽亭二首 其二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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