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嵲

宋 存诗 669 篇

生平

張嵲(一○九六~一一四八),字巨山,襄陽(今湖北襄樊)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上舍中第,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參軍,辟利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高宗紹興五年(一一三五)召試,除秘書省正字。七年,遷校書郎、著作郎(《南宋館閣錄》卷七)。八年,出爲福建路轉運判官(同上書)。十年,兼實錄院檢討、守起居舍人、兼侍講、試中書舍人(《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三五、一三七)。升實錄院同修撰,十一年,罷。起知衢州。十八年,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獻《紹興中興復古詩》以希進用,尋卒(同上書卷一三九、一五八),年五十三。有《紫微集》(《宋史·藝文志》,《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八作《張巨山集》)三十卷,久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三十六卷。《宋史》卷四四五有傳。 張嵲詩,以影印清文淵閣《四庫全書·紫微集》爲底本,參校《湖北先正遺書》影印清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簡稱文津本)以及殘本《永樂大典》引詩。新輯集外詩句,編附卷末。

作品 共 669 篇

又次韵五首 其一
诗
內人斜二首 其一
诗
晨起
诗
雪晴
诗
雪晴
诗
泊舟
诗
泊舟
诗
生口
诗
次韵周子直四首 其四
诗
再次前韵六首 其二
诗
崇山圖七賢詩 其一
诗
奉酬致宏贈别 其一
诗
春間作
诗
歸日再過分水嶺
诗
南澗亭詩
诗
褒城縣雨中
诗
崇山圖七賢詩 其四
诗
次韵周子直四首 其一
诗
李公
诗
紹興聖孝感通詩
诗
芍藥五首 其二
诗
遊北巖
诗
上庸
诗
再次前韵六首 其六
诗
遊道林寺詩三首 其三
诗
過平陵漢蘇建所封
诗
柴門晚步
诗
清明
诗
崇山圖七賢詩 其三
诗
通惠泉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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