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芾

宋 存诗 1149 篇

生平

吳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據集中詩我生甲申歲),字明可,號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一三)進士,歷刪定官,秘書正字。以不附秦檜,罷。後通判處、婺、越三州,知處州。三十一年,召爲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戶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紹興府,未幾,召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以事提舉太平興國宮。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興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長短句三卷,別集一卷,奏議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傳。 吳芾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湖山集》爲底本。參校民國李之鼎宜秋館刊本(簡稱宜秋本)、《仙居叢書》排印本(簡稱仙居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1149 篇

再和三首 其三
诗
有感十首 其三
诗
句
诗
送春有感
诗
有感十首 其五
诗
感花 其五
诗
再和二首 其二
诗
生朝有感
诗
生朝有感
诗
生朝有感
诗
有感十首 其四
诗
有感十首 其六
诗
和梁次張得酒之作
诗
再和三首 其一
诗
再和二首 其一
诗
和遠老韵二首 其二
诗
二公見和又成一首寄之
诗
又和金克家送春
诗
有感十首 其一○
诗
有感十首 其二
诗
感花 其一
诗
感花 其三
诗
和薛丞
诗
有感十首 其八
诗
有感十首 其九
诗
有感十首 其一
诗
和遠老韵二首 其一
诗
病中有感
诗
感花 其四
诗
久雨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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