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芾

宋 存诗 1149 篇

生平

吳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據集中詩我生甲申歲),字明可,號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一三)進士,歷刪定官,秘書正字。以不附秦檜,罷。後通判處、婺、越三州,知處州。三十一年,召爲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戶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紹興府,未幾,召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以事提舉太平興國宮。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興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長短句三卷,別集一卷,奏議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傳。 吳芾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湖山集》爲底本。參校民國李之鼎宜秋館刊本(簡稱宜秋本)、《仙居叢書》排印本(簡稱仙居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1149 篇

和劉判官喜雪
诗
寄題隠靜三首 其一
诗
挽湯丞相三首 其一
诗
題湯宰山居
诗
過上饒有感
诗
挽湯丞相三首 其二
诗
上七齋素不飲
诗
和葉先生韵 其一
诗
寄隠者
诗
領客賞海棠雪作 其二
诗
挽姚君二首 其二
诗
和詹守二首 其二
诗
西安道中二首 其二
诗
謝錢參惠馿
诗
詠海棠
诗
憶昔
诗
挽姚君二首 其一
诗
和林大任三首 其一
诗
和林大任三首 其三
诗
折梅
诗
送魏簽
诗
和范遷善見寄
诗
十六夜再登月臺
诗
題鑒止堂
诗
送津赴紹興倅八首 其四
诗
送津赴紹興倅八首 其二
诗
和劉與仁見寄
诗
和劉與仁見寄
诗
題金山四首 其四
诗
加恩進秩有作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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