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芾

宋 存诗 1149 篇

生平

吳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據集中詩我生甲申歲),字明可,號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一三)進士,歷刪定官,秘書正字。以不附秦檜,罷。後通判處、婺、越三州,知處州。三十一年,召爲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戶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紹興府,未幾,召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以事提舉太平興國宮。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興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長短句三卷,別集一卷,奏議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傳。 吳芾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湖山集》爲底本。參校民國李之鼎宜秋館刊本(簡稱宜秋本)、《仙居叢書》排印本(簡稱仙居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1149 篇

乞身不獲再和
诗
初冬山居即事十首 其八
诗
又登碧雲亭感懷三十首 其七
诗
陪梁大諫察院同登蔣山
诗
東樓落成二絕 其二
诗
挽錢省幹
诗
遊金山二首 其一
诗
又登碧雲亭感懷三十首 其二四
诗
遊月巖 其一
诗
登遐觀亭
诗
又登碧雲亭感懷三十首 其一五
诗
凌歊臺六首 其五
诗
睡中聞鶑
诗
又登碧雲亭感懷三十首 其二一
诗
讀劉與權壯士歌
诗
去郡登舟偶成一絕
诗
捉月臺
诗
挽鹿國强二首 其二
诗
六月二十一日早行十六首 其一一
诗
送姪赴廷試 其三
诗
和郭教授立春除夜之作二首 其一
诗
挽吳尚書三首 其二
诗
送姪赴廷試 其二
诗
送姪赴廷試 其二
诗
送津兒之官麗水
诗
又登碧雲亭感懷三十首 其一
诗
和朱世同詠梅
诗
和陶始作鎮軍參軍經曲阿韵哭陳能之
诗
初冬山居即事十首 其六
诗
初冬山居即事十首 其四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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