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芾

宋 存诗 1149 篇

生平

吳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據集中詩我生甲申歲),字明可,號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一三)進士,歷刪定官,秘書正字。以不附秦檜,罷。後通判處、婺、越三州,知處州。三十一年,召爲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戶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紹興府,未幾,召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以事提舉太平興國宮。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興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長短句三卷,別集一卷,奏議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傳。 吳芾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湖山集》爲底本。參校民國李之鼎宜秋館刊本(簡稱宜秋本)、《仙居叢書》排印本(簡稱仙居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1149 篇

余有重陽詩歲和一篇今日偶和成二首 其一
诗
中秋會於照水堂竟不見月和劉判官
诗
洪景伯行縣以不得相見寄詩道意因和其韵
诗
和周明瞻秋香五首 其二
诗
和周明瞻秋香五首 其一
诗
初冬山居即事十首 其一○
诗
和魏簽雪詩上趙守 其二
诗
送明老遊雁蕩五首 其四
诗
和陳子良海棠四首 其四
诗
送沈子壽
诗
寄韓子雲二首 其一
诗
王若夫謂水晶蒲萄本出其家求詩
诗
和王知府惠瓦硯
诗
聞同庚不幸有感
诗
和陳子良海棠四首 其一
诗
釋奠禮畢偶得數語呈廣文兼簡諸生
诗
後圃初見梅花一萼二首 其一
诗
歸來到紅梅下有感
诗
寄陳叔進
诗
挽周希舜二首 其二
诗
再用示方山人韵二首 其一
诗
三七姪入新屋 其二
诗
和曾吉甫四明見寄二首 其二
诗
久欲乞歸未得一日蒙恩放歸不勝欣喜塗中得十五首 其八
诗
後圃初見梅花一萼二首 其二
诗
久欲乞歸未得一日蒙恩放歸不勝欣喜塗中得十五首 其七
诗
久欲乞歸未得一日蒙恩放歸不勝欣喜塗中得十五首 其六
诗
得子雲和篇約元宵見訪再用前韵以速之二首 其二
诗
和任宰元紹見寄十首以歸來問信湖山撫摩松菊爲韵 其二
诗
過吳江題臞庵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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