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

宋 存诗 670 篇

生平

史浩(一一○六~一一九四),字直翁,自號真隠居士,鄞縣(今浙江寧波)人。高宗紹興十五年(一一四五)進士,爲餘姚尉。歷溫州教授,召爲太學正,遷國子博士。三十年,權建王府教授。建王爲太子,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即位,爲中書舍人,遷翰林學士、知制誥,尋除參知政事。隆興元年(一一六三),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乾道四年(一一六八),知紹興府。八年,判福州。淳熙四年(一一七七),召爲侍讀學士。五年,拜右丞相。十年,致仕。封魏國公。光宗紹熙五年卒,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謚文惠。有《鄮峰真隠漫錄》五十卷。《寶慶四明志》卷九、《宋史》卷三九六有傳。 史浩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鄮峰真隠漫錄》爲底本,參校清繆荃孫跋抄本(簡稱抄本,藏北京大學圖書館)等。新輯集外集另編一卷。

作品 共 670 篇

梅花借喜雪韻 其三
诗
餞徽州李守 其二
诗
林通判妻挽辭
诗
次韻洪景盧右司問梅
诗
童丱須知 恤民篇
诗
童丱須知 衣服八篇 其三
诗
送王嘉叟編修倅洪州
诗
童丱須知 宮室八篇 其八
诗
童丱須知 夫婦篇
诗
又次韻漢卿 其二
诗
即席賦木芙蓉
诗
走筆次韻張以道 石窗
诗
待權明州延提刑致語口號
诗
送商築叟赴南省
诗
童丱須知 宮室八篇 其二
诗
和雨晴
诗
童丱須知 衣服八篇 其二
诗
題蝸室
诗
與東湖壽老
诗
童丱須知 衣服八篇 其七
诗
次韻陳察平望有作
诗
題處州錄參廳平遠樓
诗
野庵分題 柳陰
诗
童丱須知 宮室八篇 其七
诗
次韻楊醇中
诗
古風四首 雲壑
诗
晨興懷寺中用前韻
诗
和同熊伯通自定林過悟真
诗
次韻楊少輔山居六詠 洗竹
诗
待明州權府提刑虞察院致語口號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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