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

宋 存诗 2207 篇

生平

王十朋(一一一二~一一七一),字龜齡,號梅溪,溫州樂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十七年(一一五七)進士。初添差紹興府僉判,三十年,除祕書省校書郎,尋兼建王府小學教授。三十一年,遷著作佐郎、大宗正丞,得請主管台州崇道觀。孝宗即位,除司封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累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改兼侍講、侍御史。隆興二年(一一六四),知饒州。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夔州。三年,知湖州。四年,知泉州。七年,除太子詹事,以龍圖閣學士致仕。七月卒,年六十。謚忠文。有《梅溪前後集》及奏議等五十四卷。事見本集附錄《龍圖閣學士王公墓志銘》,《宋史》卷三八七有傳。 王十朋詩,以明正統劉謙刊《梅溪先生文集》(即《四部叢刊》影印本)爲底本,此本刊印粗陋,但後來各刊本均出此本。校以影印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并參校清雍正唐傳鉎重編《宋王忠文公全集》五十卷本(簡稱雍正本)和光緒重刊本(簡稱光緒本)。新輯集外詩另編一卷。

作品 共 2207 篇

文公
诗
威公
诗
八松
诗
至江州
诗
哭萬先之
诗
句 其三
诗
末利花
诗
又用前韻
诗
再和 其二
诗
周公
诗
知宗生日
诗
悼陳提刑
诗
書小成室
诗
修戒石
诗
再和 其一
诗
六月一日
诗
句 其一
诗
望黄州
诗
初到夔州
诗
菊
诗
唐太宗
诗
行可再和用其韵以酬
诗
句 其二
诗
又用時字韻
诗
子尚墓種柏
诗
州宅
诗
高宗
诗
高宗
诗
晉文公
诗
寄黄簿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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