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安世

宋 存诗 1510 篇

生平

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爲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爲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十三卷。

作品 共 1510 篇

次韻儲檢法帷字
诗
讀本朝史有感十首 其二
诗
盤居六章 其六
诗
讀本朝史有感十首 其八
诗
讀本朝史有感十首 其四
诗
宣帝
诗
雨中二絕句 其一
诗
同年董知縣席上
诗
次前韻招鄭檢法
诗
送嚴童子
诗
雪晴 其一
诗
嘲青女
诗
菱浦謠
诗
辱井
诗
九月十日獨遊鍾山
诗
送楊制機赴召
诗
田家有感
诗
十五夜雪
诗
上冢還過方橋
诗
嚴州建德道中
诗
任司戶生日
诗
寒食夜對月
诗
送張升之四首 其二
诗
雨中二絕句 其二
诗
炙背
诗
小桃花曲
诗
送春詩
诗
方太君生朝四首 其一
诗
和揭尉冬至韻
诗
方太君生朝四首 其二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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