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孝祥

宋 存诗 423 篇

生平

張孝祥(一一三二~一一七○),字安國,號于湖居士,歷陽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人。高宗紹興二十四年(一一五四)進士第一。方第,即上疏言岳飛冤獄,忤秦檜,授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檜死,召爲秘書省正字,累遷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爲御史中丞汪徹劾罷。尋起知撫州。孝宗即位,知平江府。召爲中書舍人,遷直學士院兼都督府參贊軍事。領建康留守。力贊張浚主戰,爲宰相湯思退所忌,以張浚黨落職。思退罷,起知靜江府兼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復以言者罷。俄起知潭州,權荆湖南路提點刑獄,遷知荆南、荆湖北路安撫使。乾道五年(一一六九),因疾力請歸養侍親,以顯謨閣直學士致仕。六年,卒。年三十九。有《于湖集》四十卷。事見本集附錄《宣城張氏信譜傳》,《宋史》卷三八九有傳。 張孝祥詩,以《四部叢刊》影印慈谿李氏藏宋刊《于湖居士文集》(其中詩十一卷)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兩宋名賢小集》(簡稱小集)。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423 篇

詠雪
诗
題趙知府墓
诗
昭亭食柑
诗
題塔子寺
诗
次韻 其一
诗
和韓中父 其一
诗
遊千山觀
诗
謝黄主管
诗
琵琶亭 其二
诗
題吳城廟
诗
歸宗寺
诗
過建德
诗
簡寂觀
诗
雪晴成五十六字
诗
贈萬上座
诗
鸞溪
诗
和如庵 其五
诗
和王景文 其二
诗
贈黄司法
诗
咏梅次韻二首 其一
诗
廣右道中 其二
诗
和如庵 其二
诗
贈盧司法
诗
和王景文 其一
诗
廣右道中 其一
诗
次東坡先生韻 其一
诗
寧淵觀
诗
萬杉寺 其二
诗
次家君韻 其一
诗
和如庵 其一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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