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栻

宋 存诗 575 篇

生平

張栻(一一三三~一一八○),字敬夫(《誠齋集》卷九八《張欽夫畫像贊》作欽夫),號南軒(同上書卷七三《怡齋記》作樂齋),祖籍綿竹(今屬四川),寓居長沙(今屬湖南)。浚子。從胡宏學,與朱熹、呂祖謙爲友。以蔭入仕。高宗紹興三十二年(一一六二),浚爲江淮東西路宣撫使,辟爲書寫機宜文字(《宋會要輯稿》選舉三四之一二)。孝宗隆興二年(一一六四),湯思退用事,主和議,隨父罷。乾道初,主講嶽麓書院。五年(一一六七),起知撫州,改嚴州。六年,召爲吏部員外郎兼權起居郎侍立官,尋兼侍講,遷左司員外郎。明年,出知袁州,以事退職家居累年。淳熙元年(一一七四)起知靜江府,廣南西路安撫經略使。五年,除荆湖北路轉運副使,改知江陵府、荆湖北路安撫使。七年卒,年四十八。有《論語解》、《孟子詳說》、《南軒先生文集》等。事見《晦庵集》卷八九《右文殿修撰張公神道碑》、《誠齋集》卷一一六《張左司傳》,《宋史》卷四二九有傳。 張栻詩,以明嘉靖元年劉氏慎思齋刻《南軒先生文集》(四十四卷,其中詩七卷)爲底本。校以明嘉靖繆輔之刻本(簡稱繆刻本)、清康熙錫山華氏刻本(簡稱康熙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等。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八卷。

作品 共 575 篇

平時兄弟間十三章章四句送定叟弟之官桂林 其四
诗
丙申至前五日復坐南窗憶去年詩又成兩章 其一
诗
鶴
诗
重陽前一日
诗
送林擇之
诗
初食荔枝 其一
诗
書妙應庵壁
诗
送甘甥可大從定叟弟之桂林
诗
道旁見穫者
诗
斜川日雪觀所賦
诗
平時兄弟間十三章章四句送定叟弟之官桂林 其七
诗
留題金山寺
诗
大雲巖
诗
賦遺經閣
诗
止酒
诗
平時兄弟間十三章章四句送定叟弟之官桂林 其五
诗
和楊教授 其一
诗
方廣寺睡覺
诗
晚晴
诗
三月七日城南書院偶成
诗
平時兄弟間十三章章四句送定叟弟之官桂林 其二
诗
平時兄弟間十三章章四句送定叟弟之官桂林 其六
诗
題城南書院三十四詠 其四
诗
題城南書院三十四詠 其三
诗
題城南書院三十四詠 其六
诗
平時兄弟間十三章章四句送定叟弟之官桂林 其三
诗
遊池州齊山
诗
壽定叟弟
诗
鹿鳴宴
诗
題城南書院三十四詠 其五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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