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願

宋 存诗 38 篇

生平

羅願(一一三六~一一八四),字端良,號存齋,歙縣(今屬安徽)人。頌弟。高宗紹興二十五年(一一五五),以蔭補承務郎,歷監新城縣、景德鎮稅。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進士(《新安志》卷八)。授知饒州鄱陽縣,未上,主管台州崇道觀。八年,通判贛州,攝州事。秩滿,差知南劍州。淳熙六年(一一七九)陛對,爲孝宗賞異,命知鄂州,十一年卒於官,年四十九。有《羅鄂州小集》六卷、《新安志》、《爾雅翼》傳世。事見本集附錄元曹宏齋《鄂州太守存齋羅公願傳》,《宋史》卷三八○有傳。 羅願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羅鄂州小集》爲底本。校以明天啟六年羅朗刻本(簡稱天啟本)、清康熙五十二年程哲七略書堂刻本(簡稱康熙本)、清初《兩宋名賢小集》鈔本所收《羅鄂州小集》(簡稱小集本)。另自《咸淳臨安志》輯得集外詩一首,附於卷末。

作品 共 38 篇

題賢女鋪
诗
題木犀
诗
和汪伯虞求酒
诗
寄遠辭
诗
題汪氏尊己堂
诗
鄂州勸農
诗
送邕州吳使君
诗
酬任察推惠石耳之作
诗
望梅亭
诗
宴留尚書致語口號
诗
日涉園次韻五首 茶巖
诗
梁寺丞見示過嶺新作
诗
日涉園次韻五首 虛靜堂
诗
日涉園次韻五首 息齋
诗
日涉園次韻五首 丹桂軒
诗
鹿鳴燕禮成貽解元諸友并呈通判寺簿兄及衆同官五首 其二
诗
鹿鳴燕禮成貽解元諸友并呈通判寺簿兄及衆同官五首 其一
诗
鹿鳴燕禮成貽解元諸友并呈通判寺簿兄及衆同官五首 其四
诗
鹿鳴燕禮成貽解元諸友并呈通判寺簿兄及衆同官五首 其五
诗
送辛殿撰自江西提刑移京西漕
诗
鹿鳴燕禮成貽解元諸友并呈通判寺簿兄及衆同官五首 其三
诗
送新安守陳郎中赴闕
诗
酬寺簿勸農追和淵明見貽
诗
次韻楚覺先見贈
诗
聞寺簿燕客因以酒蟹送似有詩見及次韻二首 其一
诗
次韻酬通判劉兄岳陽樓見懷二首 其二
诗
聞寺簿燕客因以酒蟹送似有詩見及次韻二首 其二
诗
次韻酬通判劉兄岳陽樓見懷二首 其一
诗
送贛州守施司諫奉祠歸吳興
诗
日涉園次韻五首 木瓜塢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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