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行之

宋 存诗 453 篇

生平

廖行之(一一三七~一一八九),字天民,號省齋,衡陽(今屬湖南)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進士,調岳州巴陵尉。未數月,以母老歸養。告滿,注授潭州寧鄉主簿,未赴而卒,時淳熙十六年,年五十三。遺著由其子謙編爲《省齋文集》十卷,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省齋集》十卷(其中詩四卷)。事見本集卷首宋戴溪序及附錄田奇《宋故寧鄉主簿廖公行狀》。 廖行之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省齋集》爲底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453 篇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一
诗
遣興四首 其三
诗
夏夜大雨
诗
遣興四首 其四
诗
又次韵三首 其三
诗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四
诗
和芍藥
诗
書懷
诗
送黄尉解官因簡黄德亨 其一
诗
又和前韵十首 其四
诗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七
诗
和惜香紅二首 其二
诗
午睡
诗
又和前韵十首 其七
诗
和喜雨詩
诗
食菜作二首 其二
诗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五
诗
又和前韵十首 其三
诗
重九道中懷長兄二首 其二
诗
和游子歎
诗
和苦熱喜雨
诗
和松坡劉迂詩二首 其一
诗
送春
诗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八
诗
又和前韵十首 其八
诗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九
诗
和惜香紅二首 其一
诗
海棠
诗
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三
诗
遣興四首 其一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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