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棄疾
生平
辛棄疾(一一四○~一二○七),字坦夫,改字幼安,號稼軒,齊州歷城(今山東濟南)人。欽宗靖康末中原淪陷,棄疾於青年時即率衆抗金。高宗紹興三十一年(一一六一),投忠義軍耿京部,爲掌書記。三十二年奉表歸宋,高宗勞師建康,授天平軍節度掌書記,并以節度使印告召京。時京部將張安國殺京降金,棄疾還海州,約忠義軍人徑趨金營,縛張安國以歸,改差簽判江陰軍。孝宗乾道四年(一一六八)通判建康府。歷知滁州,提點江西刑獄,京西轉運判官,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知潭州兼湖南安撫。後于再知隆興府任上因擅撥糧舟救荒,爲言者論罷。光宗紹熙二年(一一九一),起提點福建刑獄,遷知福州兼福建安撫,未幾又爲言者論罷。寧宗嘉泰三年(一二○三),起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四年遷知鎮江府,旋坐謬舉落職。開禧三年召赴行在奏事,未受命卒。辛棄疾以詞著稱,是豪放派詞風的代表,與蘇軾并稱蘇辛,有《稼軒詞》傳世。詩集《稼軒集》已佚。清嘉慶間辛啟泰輯有《稼軒集抄存》,近人鄧廣銘增輯爲《辛稼軒詩文抄存》。《宋史》卷四○一有傳,近人陳思有《辛稼軒年譜》。 辛稼軒詩,以《辛稼軒詩文抄存》爲底本,酌校原材料出處。新輯集外詩編爲第二卷。
作品 共 154 篇
和趙晉臣送糟蟹
诗
哭㔶十五章 其四
诗
鶴鳴亭絕句四首 其四
诗
鶴鳴亭絕句四首 其三
诗
丙寅九月二十八日作來年將告老
诗
鶴鳴亭絕句四首 其二
诗
鶴鳴亭絕句四首 其一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二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一
诗
和趙直中提幹韻
诗
鶴鳴亭獨飲
诗
和趙昌父問訊新居之作
诗
題鶴鳴亭 其三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三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一二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一五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五
诗
和吳克明廣文賦梅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一一
诗
丙寅歲山間競傳諸將有下棘寺者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七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九
诗
哭㔶十五章 其六
诗
哭㔶十五章 其八
诗
林貴文買牡丹見贈至彭村偶題
诗
題金相寺浄照軒詩
诗
吳克明廣文見和再用韻答之
诗
哭㔶十五章 其一○
诗
和趙茂嘉郎中雙頭芍藥二首 其二
诗
同杜叔高祝彥集觀天保菴瀑布主人留飲兩日且約牡丹之飲 其二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