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與之

宋 存诗 34 篇

生平

崔與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號菊坡,增城(今屬廣東)人。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進士,授潯州司法參軍。歷淮西提刑司檢法官,知建昌縣,通判邕州,知賓州,提點廣西刑獄。寧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爲金部員外郎。七年,知揚州兼淮東安撫使。十二年,召除秘書監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撫使。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十七年,召爲禮部尚書,不拜,便道還廣。理宗即位,提舉宮觀。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尋拜參知政事、右丞相,皆辭。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舉洞霄宮。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謚清獻。有集傳世,係後人所編,存詩一卷。事見本集詩文、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獻公行狀》、陳子經《續通鑑綱目》、陳璉《崔清獻公祠堂記》(《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卷一○),《宋史》卷四○六有傳。 崔與之詩,以上海古籍書店影印據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爲底本,校以《嶺南遺書·崔清獻公集》(簡稱嶺南本)、《兩宋名賢小集·菊坡集》(簡稱菊坡集)。與新輯集外詩合編爲一卷。

作品 共 34 篇

送成嘉父
诗
送洪暘巖赴班
诗
送時漕大卿淮西檢法 其三
诗
送魏祕書赴召 其一
诗
送魏祕書赴召 其二
诗
送時漕大卿淮西檢法 其二
诗
送時漕大卿淮西檢法 其一
诗
送范漕赴召 其二
诗
送范漕赴召 其一
诗
送夔門丁帥赴召 其一
诗
送夔門丁帥赴召 其二
诗
壽邕州趙守
诗
峽山飛來寺
诗
壽李參政壁
诗
送袁校書赴湖州別駕
诗
金精山
诗
揚州官滿辭后土題玉立亭
诗
送聶侍郎子述 其二
诗
送聶侍郎子述 其一
诗
張祕書分符星渚同舍餞別用山谷晚風池蓮香度曉日宮槐影西分韻賦詩得晚字
诗
哭趙清之 其一
诗
哭趙清之 其二
诗
張進武善風鑑謂予豸骨日聳早晚入臺求詩贈之 其二
诗
題吉水黿潭李氏仁壽堂
诗
嘉定甲申以禮部尚書得請便道還家作此詩
诗
答李侍郎嘉定庚辰冬之官成都至城外驛侍郎亦赴鎮常得相遇于道惠詩答之
诗
陳祕書分符星渚同舍餞別用杜甫老手便劇郡之句分韻賦詩得老字
诗
柴祕書分符章貢同舍餞別用蔡君謨世閒萬事皆塵土留取功名久遠看之句分韻賦詩得世字
诗
嘉定甲戌正月以金部郎分閫東淮正當金虜棄巢南奔之時人不願往以君命不敢辭首尾五年而不得代戊寅臘月以少蓬召而病且衰矣自知不堪世用决意南歸舟次豫章三疏丐閑而不得請幡然東下艤棹南康重湖閣夜夢人告之曰死於廬山之下覺而識其事并以小詩謝山神
诗
張進武善風鑑謂予豸骨日聳早晚入臺求詩贈之 其一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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