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壁

宋 存诗 127 篇

生平

李壁(一一五九~一二二二),字季章,號雁湖,又號石林,眉州丹稜(今屬四川)人。燾子。以父任入官。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進士。二年,除祕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寧宗即位,徙著作佐郎兼權禮部郎官。出知閬州,歷知漢州,提點夔路刑獄。嘉泰三年(一二○三),除祕書少監,權中書舍人,累遷權禮部侍郎。開禧元年(一二○五)使金賀生辰(《宋史》卷三八《寧宗本紀》),還言兵未可輕動。二年,爲韓侂胄起草出師詔書,進權禮部尚書,拜參知政事。侂胄誅,謫居撫州。嘉定十五年卒,年六十四。謚文懿。有《雁湖集》,已佚。事見《西山文集》卷四一《李公神道碑》,《南宋館閣續錄》卷七、九,《宋史》卷三九八有傳。 李壁詩,據《永樂大典》等書所錄,編爲一卷。

作品 共 127 篇

詩一首
诗
句 其三
诗
句 其二
诗
句 其四
诗
句 其一
诗
六月十八日作
诗
句 其七
诗
赤壁
诗
石中二首 其一
诗
六月十四日二首 其二
诗
六月十四日二首 其一
诗
句 其八
诗
句 其六
诗
满江红
词
季允用韻各賦兩章予亦再賦四首 其四
诗
季允用韻各賦兩章予亦再賦四首 其三
诗
雁湖二首 其二
诗
雁湖二首 其一
诗
季允用韻各賦兩章予亦再賦四首 其一
诗
浣溪沙
词
再和雁湖十首 其五
诗
朝中措
词
小重山
词
再和雁湖十首 其四
诗
季允用韻各賦兩章予亦再賦四首 其二
诗
再和雁湖十首 其一
诗
西江月
词
好事近
词
阮郎归
词
再和雁湖十首 其二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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