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宓

宋 存诗 759 篇

生平

陳宓(一一七一~一二三○),字師復,學者稱復齋先生,莆田(今屬福建)人。俊卿子。少及登朱熹之門,長從黄榦學。以父蔭入仕。寧宗慶元三年(一一九七),調監南安鹽稅(本集《丁巳選調》)。歷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嘉定三年(一二一○),知安溪縣(明嘉靖《安溪縣志》卷六)。七年,入監進奏院,遷軍器監簿。九年,因建言忤史彌遠,出知南康軍。任滿,改知南劍州,創延平書院。十七年,命知漳州,聞寧宗卒,乞致仕。理宗寶慶二年(一二二六),起提點廣東刑獄,未上,主管崇禧觀。紹定三年卒,年六十。追贈直龍圖閣。有《復齋先生龍圖陳公文集》二十三卷等。事見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四,《宋史》卷四○八有傳。 陳宓詩,以清抄《復齋先生龍圖陳公文集》(藏南京圖書館)爲底本。底本形式尚整飭,但錯漏極多,除少量酌校有關書引錄,大量明顯形誤字、別體字徑改;涉及文義的誤字,改後加校;部分無法確定的錯漏,加校。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759 篇

題妙寂寺 其三
诗
分水嶺
诗
道中即事
诗
十六至十九日雨未已
诗
和喻景山
诗
荷花
诗
嶺上見梅
诗
適興
诗
山居
诗
謾題
诗
題妙寂寺
诗
同喻景山遊月湖
诗
次喻景山韵 其四
诗
十月菊
诗
問月
诗
山行
诗
右
诗
題安溪流惠亭
诗
感時
诗
和方宗教鼓山韵 其一
诗
和方丞 其三
诗
即事
诗
偶題
诗
偶題
诗
偶題
诗
偶題
诗
感秋
诗
挽鄭通判
诗
挽方漕 其三
诗
和方宗教鼓山韵 其二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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