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偁

宋 存诗 668 篇

生平

王禹偁(九五四~一○○一),字元之,濟州鉅野(今山東巨野)人。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九八三)進士,授成武縣主簿。雍熙元年(九八四),遷知長洲縣。端拱元年(九八八)應中書試,擢直史館。次年遷知制誥。淳化二年(九九一),爲徐鉉辨誣,貶商州團練副使。五年,再知制誥。至道元年(九九五)兼翰林學士,坐謗訕罷知滁州,未幾改揚州。真宗即位,復知制誥。咸平元年(九九八)預修《太祖實錄》,直筆犯諱,降知黄州。四年移知蘄州,卒,年四十八。有《小畜集》三十卷、《小畜外集》二十卷(今殘存卷六至卷十三等八卷)。《宋史》卷二九三有傳。 王禹偁詩,前十一卷以《四部叢刊》影印瞿氏鐵琴銅劍樓藏宋刊配呂無黨鈔本《小畜集》爲底本,校以清光緒會稽孫星華增刻本(簡稱孫本)、清乾隆平陽趙熟典刻本(簡稱趙本)、上海涵芬樓影印江南圖書館藏經鋤堂鈔本(簡稱經鋤堂本),參校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及《宋文鑑》等書引錄。第十二卷以孫星華增刻本《小畜外集》爲底本,參校上海函芬樓借江南圖書館藏影宋寫本(簡稱影宋本)、杭州大學圖書館藏清抄本(簡稱清抄本)以及《山右石刻叢編》等書引錄。第十三卷錄集外詩及斷句,其中《吳郡志》所收《赴長洲縣作》三首,已合併編入《小畜集》同題詩中。又《小畜外集》卷六誤收他人詩三首(其中二首爲杜甫詩),已刪去。

作品 共 668 篇

立春前二日雪
诗
唱山歌
诗
偶題三首 其三
诗
贈朗上人
诗
出守黄州上史館相公
诗
寒食
诗
寒食
诗
送羅著作奉使湖湘
诗
別仙娥峰
诗
苦熱行
诗
送嚴判官歸滁州
诗
翟使君挽歌 其一
诗
堂前井
诗
送楊屯田通判永興
诗
別四皓廟
诗
春郊寓目
诗
獨遊南靜川
诗
南郊大禮詩 其一
诗
官舍偶題
诗
筍 其三
诗
伏日偶作
诗
海仙花詩 其三
诗
賀畢翰林
诗
清明感事 其二
诗
翟使君挽歌 其二
诗
赴長洲縣作 其二
诗
南郊大禮詩 其二
诗
朝退偶題
诗
赴長洲縣作 其一
诗
瑞蓮歌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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