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

宋 存诗 246 篇

生平

張綱(一○八三~一一六六),字彥正,晚號華陽老人,金壇(今屬江蘇)人(元《至順鎮江志》卷一八)。徽宗政和四年(一一一四),試上舍及第,釋褐授承事郎。五年,爲國子正。六年,除太學博士、秘書省校書郎。八年因忤蔡京出主管成都玉局觀。宣和三年(一一二一),再除秘書省校書郎,兼修國朝會要。四年,除著作佐郎。五年,爲屯田員外郎。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兩浙提點刑獄。紹興二年(一一三二),改江東提點刑獄。三年,召爲中書舍人。四年,遷給事中,以言事罷,提舉江州太平觀。二十三年,以左中奉大夫致仕。二十五年,秦檜死,起爲給事中。二十六年,除吏部侍郎,兼侍講。二十七年五月爲參知政事,九月,以年老辭機務,除資政殿學士,出知婺州。二十八年,轉左大中大夫,依前充資政殿學士致仕。孝宗乾道二年卒,年八十四,謚章簡。有《華陽集》四十卷,其中詩五卷。又有《瀛洲唱和集》八卷等,已佚。事見本集卷四○附洪箴《張公行狀》,《宋史》卷三九○有傳。 張綱詩,以明萬曆二十五年金壇于文熙刻《華陽集》(藏北京圖書館,四部叢刊三編亦據此本影印)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兩宋名賢小集》(簡稱名賢小集)、《曲阿詩綜》。新輯集外詩一首,附於卷末。

作品 共 246 篇

夜雨
诗
次韻應文遊東園
诗
次韻彦達對雪有感
诗
聞鎮江賊平
诗
用前韻戲公顯
诗
雪作
诗
飲散
诗
次韻虞章
诗
顯仁皇后挽詞三首 其二
诗
思歸
诗
七月晦
诗
顯仁皇后挽詞三首 其一
诗
謝洪察院送酒
诗
歸鄉
诗
丁宋卿挽詞
诗
日暮
诗
雪晴
诗
送杜子從赴成都倅
诗
寄曾公袞用子蒼韻
诗
顯仁皇后挽詞三首 其三
诗
索仲弼和詩且邀奕
诗
戲題所見
诗
南洞即事
诗
晚興二首次人韻 其一
诗
書懷
诗
次韻彦智夜歸三首 其三
诗
胡氏碩人挽詞二首 其二
诗
莊弱翁挽詩二首 其一
诗
友人哭內作詩次韻
诗
胡氏碩人挽詞二首 其一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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