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

宋 存诗 246 篇

生平

張綱(一○八三~一一六六),字彥正,晚號華陽老人,金壇(今屬江蘇)人(元《至順鎮江志》卷一八)。徽宗政和四年(一一一四),試上舍及第,釋褐授承事郎。五年,爲國子正。六年,除太學博士、秘書省校書郎。八年因忤蔡京出主管成都玉局觀。宣和三年(一一二一),再除秘書省校書郎,兼修國朝會要。四年,除著作佐郎。五年,爲屯田員外郎。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兩浙提點刑獄。紹興二年(一一三二),改江東提點刑獄。三年,召爲中書舍人。四年,遷給事中,以言事罷,提舉江州太平觀。二十三年,以左中奉大夫致仕。二十五年,秦檜死,起爲給事中。二十六年,除吏部侍郎,兼侍講。二十七年五月爲參知政事,九月,以年老辭機務,除資政殿學士,出知婺州。二十八年,轉左大中大夫,依前充資政殿學士致仕。孝宗乾道二年卒,年八十四,謚章簡。有《華陽集》四十卷,其中詩五卷。又有《瀛洲唱和集》八卷等,已佚。事見本集卷四○附洪箴《張公行狀》,《宋史》卷三九○有傳。 張綱詩,以明萬曆二十五年金壇于文熙刻《華陽集》(藏北京圖書館,四部叢刊三編亦據此本影印)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兩宋名賢小集》(簡稱名賢小集)、《曲阿詩綜》。新輯集外詩一首,附於卷末。

作品 共 246 篇

送彦禮弟赴歙尉四首 其四
诗
送彦禮弟赴歙尉四首 其二
诗
送姪合赴省試三首 其二
诗
舅李侍郎挽詞三首 其二
诗
次韻酬彦達
诗
送姪合赴省試三首 其一
诗
次韻錢巽叔見贈
诗
何丞相挽詞三首 其二
诗
舅李侍郎挽詞三首 其一
诗
家叔示秋夜詩次韻
诗
彦深弟挽詞
诗
次韻仲弼 其二
诗
次韻仲弼 其一
诗
燒香三絕句 其三
诗
代人上鄭相生日三首 壽星
诗
赴喜雪御筵歸作
诗
彦飾弟挽詞二首 其二
诗
送公顯應舉
诗
何丞相挽詞三首 其一
诗
送彦禮弟赴歙尉四首 其一
诗
送彦禮弟赴歙尉四首 其三
诗
堅所生母李氏安人挽詞五首 其二
诗
秋日野望
诗
莊弱翁挽詩二首 其二
诗
堅所生母李氏安人挽詞五首 其三
诗
歲暮二首 其一
诗
自贊寫真 其一
诗
堅所生母李氏安人挽詞五首 其四
诗
次韻李道士觀南山三首 其一
诗
歲暮二首 其二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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