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與求

宋 存诗 315 篇

生平

沈與求(一○八六~一一三七),字必先,德清(今屬浙江)人。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進士,補歸安尉,累遷通判明州。高宗召對,除監察御史。歷兵部員外郎、殿中侍御史,以議遷都事,出知台州。召還,再除侍御史,遷御史中丞,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出爲荆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未幾奉祠。紹興四年(一一三四),起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召除參知政事。五年,兼權知樞密院事。七年,隨高宗至建康,遷知樞密院事,卒,年五十二。謚忠敏。著有《龜谿集》十二卷。《宋史》卷三七二有傳。 沈與求詩,以《四部叢刊續編》明刊《沈忠敏公龜谿集》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作品 共 315 篇

曾逢原挽詞 其一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題林屋洞口
诗
次韻李通直題慈相寺雪月亭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毛公壇觀
诗
曾逢原挽詞 其二
诗
無言頒政以詩寄行簡輒次韻 其一
诗
次韻學士兄述懷 其一
诗
游城山夜歸泛舟南溪
诗
託長興吳宰僦居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題靈源寺
诗
次律兄以蘆菔見餉并有詩次其韻
诗
送盧左司赴闕舟中口占
诗
次韻曾守立春席上七絕句 其二
诗
次韻學士兄述懷 其二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白雲泉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題靈祐觀
诗
土人腊蛙見餉爲作此詩
诗
曾宏父作詩別行簡索僕同賦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游天平山
诗
館待高麗進奉使樂語口號
诗
再用子虛韻和呈駿發次顔 其一
诗
與道按田至湖山有詩凡九章次其韻 題上真宫
诗
次韻曾守立春席上七絕句 其一
诗
子修步屧相過屬疾不能倒屣戲贈
诗
次韻張仲宗感事
诗
次韻次律兄除夜述懷 其一
诗
寄題淄川王景發肯構堂
诗
再用子虛韻和呈駿發次顔 其二
诗
次韻曾守立春席上七絕句 其四
诗
單顔徒以盜失邑被譴赦令復官喜而有詩次其韻
诗
上一页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