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安世

宋 存诗 1510 篇

生平

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爲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爲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十三卷。

作品 共 1510 篇

再和 其六
诗
二十四日看山
诗
有感七首之一
诗
代作五首 其五
诗
有感
诗
有感
诗
有感
诗
有感
诗
有感
诗
有感
诗
紗詩
诗
睡起
诗
睡起
诗
代作五首 其三
诗
愛秋
诗
再和 其二
诗
又代作
诗
又代作
诗
代人得案字
诗
再和 其八
诗
大人生日 其二
诗
大人生日 其一
诗
病牙
诗
小雨
诗
代人得平字
诗
過□臺
诗
二十八日行香即事 其二
诗
佛圖市
诗
詩中有醉字
诗
送查仲文三首 其一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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