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安世

宋 存诗 1510 篇

生平

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爲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爲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十三卷。

作品 共 1510 篇

輯句招王國正四首 其三
诗
用韻送任以道入四川總領幕府二首 其二
诗
次韻鄭檢法與胡教授論詩
诗
次韻蘇主管青溪十絕句 其七
诗
送江陵劉縣丞得多字 其一
诗
次韻高秀才重九二首 其一
诗
江陵贈蒲術人
诗
次韻王少清重陽
诗
次韻王司理二首 其二
诗
次韻衡山徐監酒同考府學試八首 其五
诗
賀范安撫上事十絕 其一○
诗
閏月二十一日作落梅花 其二
诗
次韻蘇主管青溪十絕句 其一
诗
用韻送夔帥何侍郎以待制奉祠東歸 其四
诗
主台州崇道觀
诗
自過漢水菜花彌望不絕土人以其子爲油
诗
江山見新知閬州李著作舟至
诗
再次韻贈潘楊二君二首 其二
诗
郢州道中見刺玫瑰花
诗
夾得胡仲芳詩次韻
诗
送江陵劉縣丞得多字 其二
诗
次韻衡山徐監酒同考府學試八首 其一
诗
再送黄醇甫四川制幹二首 其二
诗
二十九日道中次韻酬寄羅鄂州
诗
次韻和謝江陵楊縣丞投贈四首 其四
诗
次韻衡山徐監酒同考府學試八首 其二
诗
次韻王司理二首 其一
诗
秋日陪使君飲章華臺
诗
用韻送夔帥何侍郎以待制奉祠東歸 其二
诗
夔州永安宮詞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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