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安世

宋 存诗 1510 篇

生平

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爲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爲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十三卷。

作品 共 1510 篇

上安撫高大卿五十韻
诗
次韻和謝江陵楊縣丞投贈四首 其三
诗
寒塘洑望黄羆嶺
诗
次韻葉教授小院室中瓶梅二首 其一
诗
次韻衡山徐監酒同考府學試八首 其三
诗
同舍置酒孫園招熊莘老
诗
次韻衡山徐監酒同考府學試八首 其七
诗
送夔帥楊校書解印還鄉二首 其二
诗
次韻沈告院問訊南湖
诗
和宋帥出示所送李大著詩 其三
诗
代趙丞相作黄尚書挽詩三首 其三
诗
用韻寄四川總領陳郎中 其二
诗
送胡仲方二首 其一
诗
寄南唐吳監嶽兼白鹿書院
诗
次韻鄭檢法與張秘書論命
诗
次韻答蜀人薛仲章
诗
次韻田將仕年八十八歲作詩自喜三首 其三
诗
次韻范有交秀才投贈二首 其二
诗
送李知縣赴蘄州廣濟
诗
次韻謝唐先生惠得
诗
四月二十八日輪對遇雨
诗
題王醇甫秀才海隠齋
诗
送夔帥楊校書解印還鄉二首 其一
诗
曾著作之父文思判院挽詩 其二
诗
寄題臨江徐氏海棠巢
诗
次韻蘇主管青溪十絕句 其二
诗
再用絲字韻謝張留守垂訪新居
诗
題鹿門山絕頂升雲亭
诗
次韻朱通判寄示盤龍山觀瀑詩
诗
田間觀雨憶葉正則舊話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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