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彥約
生平
曹彥約(一一五七~一二二九),字簡甫,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進士,歷建平尉、桂陽軍錄事參軍、知樂平縣,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寧宗開禧三年(一二○七)知漢陽,嘉定元年(一二○八),提舉荆湖北路常平茶鹽,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三年,除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撫。五年,以事罷。八年,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十年,知隆興府兼江南西路安撫。十五年,除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理宗紹定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二。有《昌谷類稿》六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昌谷集》二十二卷。事見《鶴山大全集》卷八七《寶章閣學士通議大夫致仕曹公墓誌銘》。 曹彥約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酌校殘本《永樂大典》所錄。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作品 共 388 篇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四
诗
偶成 其一○
诗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三
诗
江村散步
诗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二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九
诗
次韻晦父喜雨詩
诗
游惠山觀第二泉 其二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二
诗
桂陽走筆呈以道
诗
魏總幹嘉父以果齋求詩爲賦二章 其二
诗
游惠山觀第二泉 其一
诗
喜晴 其二
诗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五
诗
譚仁季以二詩見貽走筆次韻 其二
诗
二郎之官房陵作五言唐律兩章送之 其二
诗
譚仁季以二詩見貽走筆次韻 其一
诗
諸丈和野園之詩乃復次韻
诗
二郎之官房陵作五言唐律兩章送之 其一
诗
子敬見和食雪詩仍次前韻
诗
泛舟蕭公陂
诗
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復次韻二首 其一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一
诗
次韻魏君寶光黄雲觀古風
诗
右史殿撰吳之平挽章二首 其一
诗
次知縣花名詩韻
诗
次韻蔡元簡麒湖莊之句
诗
老梅晦父改韻見貽走筆奉和
诗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八
诗
故丞相忠定趙沂公挽章三首 其二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