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彥約

宋 存诗 388 篇

生平

曹彥約(一一五七~一二二九),字簡甫,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進士,歷建平尉、桂陽軍錄事參軍、知樂平縣,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寧宗開禧三年(一二○七)知漢陽,嘉定元年(一二○八),提舉荆湖北路常平茶鹽,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三年,除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撫。五年,以事罷。八年,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十年,知隆興府兼江南西路安撫。十五年,除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理宗紹定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二。有《昌谷類稿》六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昌谷集》二十二卷。事見《鶴山大全集》卷八七《寶章閣學士通議大夫致仕曹公墓誌銘》。 曹彥約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酌校殘本《永樂大典》所錄。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作品 共 388 篇

社日熱甚中夜得雨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四
诗
湖莊謝客
诗
送魏使君歸宛陵二首 其二
诗
東菴新闢雲棧
诗
魏總幹嘉父以果齋求詩爲賦二章 其一
诗
雨後早行
诗
陪總卿路鈐相麥觀花修出郊故事
诗
送魏使君歸宛陵二首 其一
诗
後溪先生劉閣學挽章三首 其三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五
诗
和西園胡季履見寄 其一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八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六
诗
送趙侍郎被召 其二
诗
和西園胡季履見寄 其二
诗
一碧萬頃堂
诗
使君見示鹿鳴詩走筆奉和
诗
程宰虞簿和縣庠老桂詩見貽再賦以謝
诗
師繹諾湖莊之約畏風色不果來以詩見餉次其韻
诗
次耿令君藥名韻
诗
出郊偶成呈府判知縣三丈二首 其二
诗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六
诗
出郊偶成呈府判知縣三丈二首 其一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七
诗
故殿撰侍郎趙公挽章三首 其三
诗
冬至留滯舒州有懷歲旦泊舟平江門外
诗
致政檢法牛公挽章三首 其二
诗
喜晴 其一
诗
韓耕道次八絕句韻見寄因和答之 其七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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