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彥約

宋 存诗 388 篇

生平

曹彥約(一一五七~一二二九),字簡甫,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進士,歷建平尉、桂陽軍錄事參軍、知樂平縣,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寧宗開禧三年(一二○七)知漢陽,嘉定元年(一二○八),提舉荆湖北路常平茶鹽,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三年,除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撫。五年,以事罷。八年,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十年,知隆興府兼江南西路安撫。十五年,除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理宗紹定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二。有《昌谷類稿》六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昌谷集》二十二卷。事見《鶴山大全集》卷八七《寶章閣學士通議大夫致仕曹公墓誌銘》。 曹彥約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酌校殘本《永樂大典》所錄。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作品 共 388 篇

挽蔡祭酒詩二首 其二
诗
喜雪次倅車韻呈使君
诗
九江郡齋分韻送魏六兄好文遊鄂渚得陽字
诗
豫章賀丁漕建臺宴口號
诗
仁季再賦亦再賦二首 其一
诗
中秋後一夕獨卧月臺
诗
三絕句賦和靖梅 其一
诗
次韻使君湖莊歌
诗
送趙侍郎被召 其一
诗
故殿撰修史李舍人挽章二首 其二
诗
偶成 其一三
诗
故殿撰修史李舍人挽章二首 其一
诗
龍游道中得家信
诗
偶成 其一五
诗
送子通司法之官括蒼
诗
明之亦和詩來復次前韻
诗
和趙振文太社郵筒遠寄
诗
知縣次韻來復寄二首 其一
诗
挽蔡祭酒詩二首 其一
诗
故邕管安撫李思永挽章三首 其三
诗
知縣次韻來復寄二首 其二
诗
送綿竹王主簿
诗
張行父大監出鎮章貢艤舟來索詩
诗
送易彥章以太學正召
诗
驚蟄後雪作未已阻之湖莊
诗
偶成 其一七
诗
偶成 其一六
诗
寒露日阻風雨左里詩
诗
仁季再賦亦再賦二首 其二
诗
祁門道中即事 其三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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