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彥約

宋 存诗 388 篇

生平

曹彥約(一一五七~一二二九),字簡甫,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進士,歷建平尉、桂陽軍錄事參軍、知樂平縣,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寧宗開禧三年(一二○七)知漢陽,嘉定元年(一二○八),提舉荆湖北路常平茶鹽,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三年,除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撫。五年,以事罷。八年,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十年,知隆興府兼江南西路安撫。十五年,除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理宗紹定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二。有《昌谷類稿》六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昌谷集》二十二卷。事見《鶴山大全集》卷八七《寶章閣學士通議大夫致仕曹公墓誌銘》。 曹彥約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酌校殘本《永樂大典》所錄。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作品 共 388 篇

景仁寄和蕭公陂詩次其韻
诗
暮春
诗
上湖廣總領趙郎中 其二
诗
憶歸口號 其一
诗
秋日出郊
诗
贈別徐秀
诗
經丘臺
诗
迎春花 其二
诗
雲隠李季可挽詩二首 其二
诗
同兒輩食雪和兗子韻
诗
上李郎中嘉言二首 其一
诗
總領戶部楊公挽詩 其三
诗
雲隠李季可挽詩二首 其一
诗
遣將追賊何公橋
诗
靜坐對茶花偶作
诗
送臘
诗
陪李監稅飲劉園
诗
送權次翁赴湖北計幕
诗
爲謝府題製錦堂
诗
上巳日舍舟豐城
诗
致政檢法牛公挽章三首 其三
诗
上李郎中嘉言二首 其二
诗
次韻李晦父炎早梅
诗
和衮子冰詩
诗
紅梅
诗
偶成 其一四
诗
上湖廣總領趙郎中 其一
诗
序齋丁主簿挽章
诗
迎寺丞舅歸舟
诗
龍游道中即事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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