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彥約

宋 存诗 388 篇

生平

曹彥約(一一五七~一二二九),字簡甫,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進士,歷建平尉、桂陽軍錄事參軍、知樂平縣,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寧宗開禧三年(一二○七)知漢陽,嘉定元年(一二○八),提舉荆湖北路常平茶鹽,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三年,除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撫。五年,以事罷。八年,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十年,知隆興府兼江南西路安撫。十五年,除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理宗紹定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二。有《昌谷類稿》六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昌谷集》二十二卷。事見《鶴山大全集》卷八七《寶章閣學士通議大夫致仕曹公墓誌銘》。 曹彥約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酌校殘本《永樂大典》所錄。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作品 共 388 篇

得雨
诗
飄飄臺
诗
晚梅
诗
春至
诗
催花
诗
陳氏夫人挽章
诗
偶作 其一
诗
道傍得熟人家
诗
偶作 其二
诗
十月一日陪使君領客之湖莊
诗
朝梳怨
诗
挽致政朝散王大夫章二首 其一
诗
挽致政朝散王大夫章二首 其二
诗
偶成
诗
禱雨陽山 其二
诗
偶成 其三
诗
荷花
诗
故福建提刑鍾編修挽章二首 其一
诗
首春課湖莊種植
诗
再至淮南
诗
春問湖莊
诗
宿蘇坊
诗
陪使者護客晚發京口
诗
偶成 其二
诗
偶成 其二
诗
故福建提刑鍾編修挽章二首 其二
诗
夜坐
诗
潘景泰知縣挽章
诗
春到湖莊
诗
春到湖莊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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